裹脚也称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就是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看来古人的审美观真的不一般啊,这简直就是变态的审美观。
关于裹脚的起源,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有学者、专家认为始于隋朝,也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
裹脚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开始盛行起来是始于明朝。 裹脚的女性因为走起路来比较慢,加上艳丽服饰,缠足女性倍感娇柔,看上去婀娜多姿,于是深得当时男子喜爱。
在明朝还出现了赛足会,在每年的六月六,或元霄节,庙会、集市之上,士女云集,或围坐于空场,头上蒙着盖头,或坐于车中,或在家里坐在门首,众美女的脸可以不给人看,但都要把自己的尊足亮出来,供游人点评。最后,由看够了小脚的众男人,民主商议,定出状元、榜眼、探花,优胜者,从此名传遐迩,如果未嫁,那么肯定身价百倍,媒婆盈门。
清朝入主中原后,颁布了剃发令,武力强迫男子剃发。对于女子清朝廷也下令禁止裹脚,但是并没有制止住,所以当时有“男降女不服”之说。在清朝女子裹脚非但没有制止住,而且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然了清朝是从马上得到天下的,满洲人从小要练习骑马,所以当时满洲女子是不裹脚的。
图中站着的两个是满洲女子,她们的发型是旗头,旗头是清朝满洲女子的专享发型。坐着的那个是汉族女子,大家看看他的小脚。
辛亥革命后,清朝灭亡,民国建立。孙中山总统于1912年3月11日发布《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劝禁缠足文”,女子裹脚才逐渐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