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总有人问我保持心态年轻的秘诀。
(当然,这句是我翻译的,他们原话是:你怎么能这么老不正经?)
一位38岁的大婶,简历上赫然填着“已婚已育”,
还常年坚持在花痴界第一线,这是种什么样的精神?
身为中老年花痴界的泰山北斗,老实说我也感到高处不胜寒。
但是,我只能遗憾地说,
花痴是99%的天赋,加1%的汗水。
我就是传说中的赢在起跑线上啊。
1,手机屏保和电脑桌面永远都是各个男神。
电脑里永远有一个文件夹,存放男神各种壁纸,按次元、领域、影视作品、时间等关键词分门别类,以便不定期舔屏,以及更新桌面。
2,只要捕捉到周围有人谈及男神名字,立马进入害羞、亢奋模式,且战斗力满格,交替出现两眼放光、声调极速升高、双手捂脸、屏蔽周围、再不熟的人都能尬聊……一系列症状。
3,刷微博、刷贴吧、刷B站,搜索男神所有的剧、演唱会现场、综艺节目……每支剪辑也就是循环900多遍吧。
每晚不管多晚,我必须看几页少女漫才能安心睡觉。
少女漫真是江山代有男神出,常常一口气刷个两三百回根本欲罢不能。
一抬头,诶,特么怎么天亮了?
4,再雷、再羞耻的神剧,只要有了男神,就足以让我无视其他一切毛病,坚定地追下去。
只要有了男神,就点燃了一部烂剧的希望之光。
不过不要问我这部剧讲了什么,我只快进看有男神的画面。
5,他一个微笑一个眼神,就让你脑内随时上演不可言说的小剧场,脸红心慌简直找回了初恋的感觉啊摔!
6,有了男神,就会变成强力搜索引擎,自动对与他相关、相似的人产生兴趣。
比如当年我迷上了周杰伦,就接着喜欢上了他一手提拔的组合南拳妈妈,以及曲风一丢丢相似的内陆歌手后弦、许嵩。
7,每到万籁俱寂、夜黑风高之时,脑海中就会自动上演《我和男神的羞耻日常》。
如果把这些意淫写下来,嗯,现在所有肉眼可见的玛丽苏都会自愧不如。
神啊,我知道这真特么不要脸,但就是控几不住我记几啊。
8,偶然梦到男神,意淫过一万次的情节居然实现了,紧要关头,醒了。
这时我才真切体会到什么叫怅然若失。
反手就给自己一个耳光,醒这么早醒个毛线!
9,看到一句话。喜欢杨洋是什么感觉?
就是你看过的言情小说男主突然都有了脸。
太贴切了啊。
不过我喜欢过的男神,比看过的言情小说还要多。
言情男主都不够用了。
10,没有为男神花过钱的,都不是真爱。
看柏原崇版《一吻定情》,在那个年代居然花了160巨资海淘了他的日版写真集;
看《超级男声》《加油好男儿》,动员身边所有人刷投票,为拉票差点和闺蜜翻脸;
看周杰伦演唱会,花1000多只抢到看台票,成了传说中“山顶的朋友”,别说看周杰伦的脸了,我连周杰伦站在哪都看不见……
曾经你想骂“妈的智障”的那些行为,一旦有了他,就会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拉着你全部做一遍。
11,像我这种连结婚纪念日、老公生日都会忘记的白痴,
每位男神的生日却都记得清清楚楚,
因为我所有的邮箱、网站的密码,都是各位男神的生日。
有一年,老公问我,再过几天你知道是什么日子吗?
我为他的突然开窍甚感欣慰:“当然知道!1月18,你居然记得周杰伦的生日!”
他脸都绿了。
“我们结婚纪念日快到了!”
12,每个人生阶段的男神,是不可复制的独家记忆。
不同阶段的朋友,记得我不同阶段的男神,以及花痴事迹。
高中时的朋友,记得我花痴流川枫;
大学时的朋友,记得我花痴柏原崇和言承旭;
工作后的朋友,记得我花痴周杰伦,以及历代日韩小鲜肉……
不是我自吹,我脑容量之大,都记不清自己到底花痴过多少人!
13,刚生孩子时,正在追日本动画《会长大人是女仆》,对叫碓冰拓海的男主爱得深沉。
我跟老公说,想给儿子起名叫拓海。
当然,被言辞拒绝了。
不过幸好拒绝了。
否则,从那时到现在,我儿子的名字可能已经改过178次了。
14,当妈了以后,总听到人说,在外面再不开心,只要回家看到孩子的笑脸,就什么都忘了呢。
深有同感。
遇到再让人炸毛的事,只要看一看我的手机屏保,感觉又活过来了呢。
男神都是天使啊。
15,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老了?
我是在看少女漫画,发现我已经和男主女主的妈妈同岁的时候。
但这有什么关系?
一点也不妨碍我花痴身为高中生的男一男二啊!
16,我辞职了。
但是,在爸妈和儿子面前,总不能公然塑造很废很丧的无业中年形象吧?
于是我决定,每天背着笔记本,去咖啡厅“上班”。
每天早上,我跟儿子作别:“拜拜,妈妈去上班啦。”
每天我都很燃,跟打了鸡血一样。
因为我的“工作”内容,就是看少女漫画。
家周围方圆5公里以内的每一家咖啡厅,我都是VIP,每一家店员都贴心地记住我的喜好。
毕竟,像我这样每天从早到晚长在咖啡厅、还经常“加班”到打烊、不化妆、还时不时笑得像个智障的大婶,还是不常见的。
所以说,人还是要有梦想的。
我的梦想就是每天追漫、追番、追剧、发花痴。
这不是实现了么?
(别跟我提钱的事,我听不见听不见……)
看到心理学家说,花痴属于钟情妄想症,属于精神分裂症的一种,其主要表现为丧失理智。
哼哼。我哪里丧失理智了?
我坚持认为,这就是“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吧。
不接受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