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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飘来飘去

来源:篆体字网 2024-01-10 17:38:05 作者:篆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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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了车,又让我想起了一些关于车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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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上大学的那会儿,我也是一个特平凡的人,平凡到把自己扔到人群中,你都不会找到的程度。

其实,平凡的人也跟伟大的人一样,都有自己的梦想。

我这个平凡的人所产生的平凡的愿望就是,觉得这辈子非弄辆车开开不可,即使能够弄辆“夏利”过过瘾,也已经是件很不错的事情了。

别说我目光短浅,谁让我是个平凡的人呢?

假如我的目光远大,那就是伟人了。

平日里,我们宿舍的几个大老爷们儿没事儿凑在一块儿,总是吹嘘说,自己这辈子是非法拉利不开,非凯迪拉克不要,即使以后手气混背了,起码也得是一保时捷。

后来,我们宿舍的一个家伙实在是忍不住了,便四处借钱和骗钱,买了一辆二手的长安奥拓,竟然高兴得连北都找不着了。

我们一起鄙视他说,你丫挺的不是非法拉利不开,非凯迪拉克不要,手气混背了起码也得一保时捷吗,现在怎么一长安奥拓就把你给高兴得找不着北了。

那人一脸不屑地说道,我高兴,你管得着吗,想泡姐姐,总得先把妹妹给搞定才对,奥拓就是奥迪的妹妹,知道吗?

很明显,我们都不知道。

那个时候我们都还是自行车族,起码以后出远门,比方说去个市中心,去个火车站的时候,不用另外打车了。

我们可以用这些省下来的钱去上网,去看电影,去给女朋友买花,买衣服,买化妆品,买首饰。

总而言之,我们得寻找自己生命中的另一半。

很明显,另一半并不是那么好找的。

因为整场恋爱下来,仔细盘算一下所需要的资金,竟然比要去嫖妓还要贵。

更可悲的是,我们花了比嫖妓更多的钱,却找了个跟妓女差不多的女人,都已经不是那什么跟什么了。

这让我们更加气馁。

这个时候,我们大家只好自我安慰道,有些女人是有奶便是娘,只要男朋友有钱,长相难看不是问题,身高不是差距,性功能有障碍凑凑乎乎也过得去。

女人嘛,就像是车,谁有钱谁上,等你左思右想,人家早跑远了。

毕竟公交车不是为一个人服务的,是为大众的。

假如你真的有钱,就给自己买一辆私家车,买个私人别墅养着,搭个私人车库存着,时不时地还要送出去保养一下。

算下来确实要比乘公交车费钱,可是却比公交车安全,起码不会丢钱包,不用排队,而且自己专用,安全。

我想,经历了这么一场挫折之后,我们已经把女人看得很淡了。

我们的一切希望都寄托在车身上,觉得车起码比女人忠诚。

起码车不会在你多长时间不用的时候,不会抱怨你冷落了它,不会在你累极的时候抱怨你已经没了激情。

我想,我们的一切都献给了车了,在我们的心里,有车便是爹。

有些混蛋甚至认为,假如你能够给我一辆好车的时候,连亲爹都可以不要。

仔细想想,我们这帮家伙可真他妈一帮彻底的不肖子孙。

假如这些不肖的话哪一天突然传到了自己的老爹耳朵里,那么老头子可能脑袋一热,怒气冲天,当月就断了你的生活费,别说买车,估计连吃饭都成大问题了。

所以,老爹还是排在第一位的,车还是排在第二位的,把老爹哄开心了,才有饱饭吃,有了饭吃,才有力气开车嘛。

所以上面那句不肖的话建议改成,假如能够弄辆车开,也别管是二手的还是三手的,把女朋友吹了都成。

以后我就学学林逋,买辆车当老婆。

虽然说买摩托车和找女朋友的最终目的都是要用来骑的,可是,骑上去的感觉却是完全不同的。

骑摩托车是为了向人证明自己比别人威风,可找老婆却是为了向人证明自己没有女朋友的人更爽。

一些人甚至认为,假如找了个漂亮温柔的女朋友的话,就像是骑上了铃木,虽然不会很威风,但是却可以让你很爽;

而骑上本来是准备用来找女朋友的钱所买了的铃木,却像是骑上一根擀面杖,虽然比别人八面威风,但是,一定很不舒服。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最后我们所达成的共识却是,我们宁愿都骑上一根擀面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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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当我推着自己新买的摩托车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却心情复杂地自豪道,我他妈的也终于骑上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擀面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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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骑这辆真正属于自己的“擀面杖”和老幺的“老马”像少年啦飞驰在凯旋路上的时候,脑海里总是会闪现着这样一组不大吉祥的镜头。

机器轰鸣,灵光乍现。

镜头突然聚焦在某年某月某个时空的舞厅里。

此刻,那里人声鼎沸,灯红酒绿。

夜渐深,人却越发疯狂。

那些更加疯狂的旖旎灯光像是抽了筋似的,在大家的头顶上空不停地扫来扫去,扫得拥挤在舞池里的那些红男绿女像是中了枪似的,东倒西歪,左右乱晃。

当然,摇摆得最为厉害的当属那些奇装怪服,头发爆炸,表情夸张的年轻人。

知道底细的一看这情形,应该都明白,那是摇头丸的功效,可不知道底细的一定以为他们是喝多了,正在发酒疯呢。

其实,那些脑袋摇晃的最为厉害的家伙,就是在发酒疯,而那些真正吃了摇头丸的家伙,此刻则正躲在角落里抽风呢。

随着众人情绪的发泄完毕,音乐终于渐渐地慢了下来,飞流直下,换成了柔和而宁静的神情舞曲。

那些原本蜷缩在角落里,吧台下的红男绿女立刻从角落里爬出来,开始改变地点和姿势,相互拥抱着取暖。

一边取暖,一边发出一些异样的声音。

但是,在所有正在抱着取暖的青年男女当中,只有一对最为刺眼。

不仅刺眼,简直都把我那颗脆弱而忧郁的心灵给伤害透了。

那个男人一边把自己罪恶的黑手伸到那个女人的衣服里面,到处游走,对那些最为敏感的部位疯狂地大扫荡,还一边用那张大鲇鱼一样的大嘴巴冲着她深情地唱道,我让你依靠,让你“靠”。

在唱到“让你靠”这一句的时候,他还故意在最后一个字的上面加了很明显的重音,仿佛是怕那个女人不明白,进行刻意强调似的。

那姑娘虽然不是很聪明,可这句话还是听明白了。

那个家伙刚刚唱完,她就已经顺着沙发躺就势躺了下去,让人家乖乖地“靠”。

看到这里,我是神情激奋呀,心想这可是个好机会,错过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我刚想趁着那个女人不注意的间隙跑过去吃点儿豆腐什么的,却发现头顶的灯光在这个时候顺势一闪,刚好闪到了那个女人的脸上。

于是,那个女人的脸就突然变成了A。

看到A的突然出现,我可真是怒从胆边生,手执钢鞭要将你打。

我快步走过去,一把揪住那个正要往下靠过来的男人的衣领,狠狠地扔到了舞池的中央。

这个时候,周围本来喧嚣的人群却突然都停了下来,纷纷围过来看热闹,还没有打听出来我们在干什么,却嚷着喊着要我们再来一个了。

再来一个?他们还真把我们当成是大街上打把势卖艺的了。

“来一个”“再来一个”的掌声立刻充盈了整个舞厅。

这个时候,整个舞厅的镁光灯全部都聚焦到了我和那个人的身上。

我一拳头掴在那个人的鼻子上,打塌了半天,恶狠狠地说道,狗杂种,假如你要是再敢碰A半个手指头的话,看我不把你拍成肉饼子,扔到厕所里喂蚊子去。

那人笑了笑,一把抓过我雪白的衣服,擦了擦从鼻子里喷涌而出的鼻血,然后故做潇洒地整了整已经被我给扯乱了的衣衫。

打理完毕装束,一把挣脱我的拳头,径直走到A的面前,在她的额头上轻轻地亲了一下,极其绅士地说道,亲爱的,请允许我暂且离开一会儿,让我先把这个极其无理的小子宰掉之后,咱们再来相互依靠吧。

A冲着他妩媚一笑,然后表情极其复杂地看着我。

我没有理她,只是冲着那个男人恶狠狠地说道,你他娘的给我少废话,快点儿给老子滚出来,老子已经等不及了,非放了你的狗血不可。

那个家伙刚想跟着走出来,非常感人的一幕就出现了。

A突然跑了过来,一把扑到我的面前,用自己柔弱的身躯把那个男人给挡在了后面。

美人救英雄?

她几乎是在用一种带着哭腔的表情向我哀求道,求求你,就放过他这一马吧,他已经伤痕累累,再也经不起你的拳打脚踢了。

我怒极而生,更是醋意大发,想把她从身边推开,可是,我几乎都要把吃奶的力气都要用出来了,却愣是没有把她给推开。

我冲着她咆哮道,你这个水性杨花的贱妇,快点儿给我滚开,我要干掉这个让你堕入地狱的魔鬼。

A却一边哭一边哀求道,不,不,他不是魔鬼,不是。

我忿忿地说,对,他不是魔鬼,他是魔鬼的大哥,我更得干掉他了,否则会有更多像你这样的妇女遭殃,我要为百姓除害,为妇女伸冤。

A哭着说,不,他即使是这样,我仍然还是喜欢他的,现在,你杀他就等于是在杀我,你明白吗?

我说,废话,我当然不明白,现在,我要以你真正合法丈夫的身份命令你,赶快从我的身边离开,否则,休怪我翻脸不认人。

A说,好吧,既然这样,你就把我也给杀了吧,他死了,反正我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我刚想连着把她一去也干掉,省得活在这个世界上丢人现眼再给我戴绿帽子的时候,那个男人却已经显得很不耐烦了。

他虽然很讨厌,却表现得很有骨气,宁死也不愿受女人的保护。

说句实话,关于这一点,我还是挺佩服他的。

他很不耐烦的一把推开A,几乎都要把她给推到在地上了,然后冲着她怒吼道,你给我让开,这是我们男人之间自己的事情,你们女人少管。

我拍了拍巴掌,说道,好男人。

但是周围的人却不干了。

他们骂骂咧咧地冲着那个男人说道,你怎么这样,怎么可以把这么好的姑娘推倒在地呢,你怎么不知道扶着点儿。

那个家伙说,对不起,我刚注意摆酷了,把这茬儿事给忘记了。

旁边的人说,对不起?我把你的小弟弟给割了,然后说声对不起行不行?

A从地上抬起头,问道,你又怎么啦?你们不是要决斗吗?

那男人一拍后脑勺,说道,咳,我又把这茬儿给忘记了。

于是,我们便来到郊外。

当时,冷风在怒吼,落叶在飘零,阴霾的天空里,只有一颗黯淡的星星孤零零。

冷风过后,周围的一切全都归于宁静,死一般的宁静。

在坟墓旁边的一棵枯树上,停着一只老鸦,突然叫几声,杀,杀,杀。

它们那像是幽灵一样的小眼睛,眼巴巴地望着我们,望着我们身上那一堆白呼呼的肉。

此刻,不知道是从哪个地方吹过来的冷风,突然吹散了我额头前的那一缕乱发,同时吹起了我身后的白色披风。

手中的玄铁宝剑在黑夜中散发着森森的蓝光。

那人执剑在手,冷冷地说道,我是叶孤城,平生使用巨阕剑,此剑乃海外的寒剑精英,可以吹毛断发,削铁如泥,剑锋三尺又三,净重六斤四两。

我横剑在胸,说道,我是西门吹雪,平生使用鱼肠剑,此剑乃天下利器,剑锋长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那人双手打恭,冲着我微微而笑,轻声说道,西门兄,你我今日一战非同小可,关系到各自的荣誉,就让我们生死有命,各得其所吧。

我忿忿地说道,你他娘的给我少废话,快点儿拔剑吧,老子今天非要送这个狗杂种驾鹤西游不可,一雪戴绿帽子之前耻。

听到这话,那人先是哈哈一笑,然后说道,小子,你也不要太过于猖狂,既然我已经横刀夺了你的马子,就会先让你三招的,出手吧。

我忿忿地说,呸,你少他娘的看不起人,老子岂是那种喜欢占人便宜的小人?

那人笑嘻嘻地说道,要不,你先让我三招?

我说,你有大爷没,我操你大爷,别再这里废话了,快点儿拔出你的剑,免得被人家看见了,说我在欺负一个纵色过渡的废人,那我岂不是脸面尽失?

那人执剑在手,哈哈一笑,说道,好小子,果然是条汉子,我叶孤城先向你致敬了。

我暗暗吃惊,这个小子丹田大开,声音洪亮,看样子内力不错,说话声竟然都把树上残留的叶子也给震得纷纷下落,一片,两片,三片……接着是无数片。

每一片叶子都被强劲的内力给齐柄切断。

叶子纷纷落在我们的头上,肩膀上,以及此刻正紧紧握着剑柄的手上。

虽然剑气逼人,催人毛发,但是,我们都没有动。

因为高手在过招的时候,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的问题。

敌未动,我先动,便是犯了兵家大忌。

我们就这样一直相互对峙僵持了整整两个时辰。

我们全都已经站得言酸背痛,腿抽筋儿,全身都麻木掉了,几乎连站都站不稳了。

但是,我们仍然未动。

最后,连停在枯枝上观战,等着吃我们的肉的老鸦几乎都要看不下去了。

它看我们根本就没有要打起来的迹象,便很不耐烦地飞走了,然后在头顶上一人拉了我们一身的屎。

最后,连我们自己都感觉有些不耐烦起来。

我们都觉得,假如两个人再这么相互僵持下去的话,对方还没有倒下去,自己都要给累得变成了木乃伊了。

干脆,还是拼了吧。

想到这里,我们便开始稍微晃动了一下身影,脚踩八字,原地转圈,气势惊人很有蓄势待发,一剑夺命的样子。

这个骨节眼上,不知道是谁正在在无边空旷的原野中,用一架古色古香的木琴轻轻轻弹奏着古曲《将军令》。

旋律激扬,气势逼人,成龙大哥不知道也从哪个地方钻了出来,正站在离我们不远的一棵树上,用他那略带沙哑的嗓音使劲嘶哑着: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金刚,胸襟百千仗,眼光万里长。

琴声起,歌声起,气势已经给制造出来,我们再想不打临阵退缩都不成了。

也许是在这紧张的气氛所感染,我们全都摆出一副随时都要开始厮杀的架势,左手拿着剑鞘,横在胸前,右手执着剑锋,放在身后。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们又开始这样相互对峙起来。

当然,这种对峙也不是原地不动,而是像驴子拉磨那样,原地绕着圈子,绕呀,绕呀,这一绕,一下子又绕了将近两个时辰。

绕到最后,我们的头也晕了,眼也花了,放眼望去,满天的星星不说,什么东西都有了两个影子。

我想那不是给对方的气势给逼的,而是给饿的。

我的前脊梁都贴肚皮了。

大家都失魂落魄的,前来给我们呐喊助威的成龙大哥此时也已经把嗓子给唱哑了,几乎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黑夜中,不知道是谁冲着我们很不耐烦地骂了一句,你们今天到底还他妈的打不打了,不打退票。

周围立刻有其他的人跟着附和道,退票,退票,都他妈什么事呀,都等了整整四个时辰了,你们他妈到底还打不打呀?

主办方赶紧息事宁人,说,打,打,一定打,大家先安静下来。

这个时候,只听见一个刺耳的声音破空而出,说道,两千年跨年演唱会,现在开始。

歌声起,琴声起。

那人走起了模特步,走到舞台的中央,手执剑柄,放在嘴边,当作麦克风。

他先是做作地扭动一下屁股,然后又用极其做作的声音,对着周围那些无边的夜色,很娘娘腔地说道,谢谢CCTV,谢谢百事音乐风云榜,谢谢中国广播电视台音乐频道,谢谢WC网络,谢谢我的公司,谢谢我的经纪人,谢谢培养我的父母,还有,我要特别感谢的就是你们,我的歌迷,我的影迷,多年以来,正是由于你们对我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支持,今天我才能有机会跟这位名垂江湖的西门吹雪大侠一决高下。

听到这话台下的一个观众问另外一个观众,这不是跨年演唱会吗,怎么还没有开唱,怎么又成了颁奖晚会了。

另外一个观众说,管他呢,只要有架打,管他是什么晚会呀,唉,叶孤城,再来一个。

那个人接着做作道,我的歌迷们,此刻虽然西门吹雪是我的对手,但是,也请你们给他来点儿掌声好不好?

话音刚落,台下便掌声如潮。

那人说,谢谢,谢谢。

黑夜中,有人在不停地喊着口号,西门吹雪,西门吹雪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吃完大米拿第一。

很明显,这些都是我的粉丝。

我走过去,向他们答谢致礼。

而叶孤城的粉丝也不甘示弱,他们同样也在不停地喊道,叶孤城,叶孤城,你最帅,帅得我们少女人人爱,所以你不要再晕菜,打得西门吹雪没法拽。叶孤城,我们永远爱你。

叶孤城帅个屁呀,长得跟周杰伦似的,我吐。

那西门吹雪又算个鸟,我呸。

我们家的小叶就是帅,嫉妒了不是。

我嫉妒?好好看一下,叶孤城有什么值得人嫉妒的,个子又小,又有点儿娘娘腔,真是恶心死了。

对对,我最恶心叶孤城这种人了,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整天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称自己孩子,靠,我觉得还是我们家西门吹雪最有男人味儿又帅又人高马大的。

我和那人的粉丝为了拥护各自的偶像,而在台下大打出手,闹成一团,血头血脸的,跟刚刚闹了鬼似的。

正在大家闹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台下却有个不大识相的小子冲着我们喊道,我爱陆小凤,我爱陆小凤。

这不是明显地没事找抽嘛。

结果也就可想而知,那个家伙立刻给我们的粉丝给踩成了超级肉饼,死得惨不忍睹。

看到如此混乱的场面,坐在一边的评委此刻就不能不发言了。

他站起来,冲着我和那个人忿忿地喊道,你们他妈的到底还打不打呀,假如再不动手的话,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场面立刻被镇了下来。

我和那人立刻在自己的粉丝加油声中,再次厮杀在一起。

我们相互拆掉了一百多招之后,那个小子突然收住招式,冲着我哈哈大笑起来。

我说,狗杂种,你笑什么?

那人说,小子,别再逞能跟我再斗下去了,你已经败了。

我说,操你大爷的放屁,干吗不斗了,现在老子脸不红心不跳的,败个屁呀。

那人哈哈大笑说,你别给我嘴硬,看看不就知道了。

我低头一看,差点儿没给吓死。

靠,此时,我的双腿连同那只小弟弟已经不翼而飞,不见了踪影。

我说,去你大爷的狗杂种,你也别太得意,谁败谁胜还不一定呢,你摸摸自己的脑袋瓜子,大概就会知道到底谁败谁胜了。

那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把剑锋当作镜子,对着自己照了一下,猛然发现自己的脑袋瓜子已经给我开了瓢。

他不由大怒,冲着我怒吼道,你他妈的也太不讲江湖义气了吧,你劈我哪里不成,怎么偏偏要劈我的脑袋,还顺带连嘴巴给劈没了,你让我以后拿什么泡妞儿,花言巧语?

我说,狗杂种,你就省省吧,大爷我的小弟弟都让你的剑给废了,岂不是比你更泡不到妞儿,我都不生气,你在这里干吗要这么大呼小叫的?

那人却完全不听我的解释,拿着剑非要跟我拼命不可。

看到他这副要跟人拼命的架势,我吓得赶紧后退了三步,心说,这个狗杂种果然不是盖的,脑袋都被我给开了瓢了,气势竟然还这么英雄了得,假如我再这么跟他硬拼下去的话,脑袋不给劈成马桶才怪呢。

我想,我得想个败中求胜的方法才对。

想到这里,便转身逃走,佯装败下阵来。

那人果然上当了,抱着半个脑袋就朝着我追了上来。

等到他追得近了,便在自己肚子前面的口袋里,像是机器猫叮当那样,摸索了一会儿,就鼓捣出一颗原子弹,二话没说,就冲着他扔了出去。

那个小子立刻变成了广岛。

台下立刻响起了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英雄,英雄。

当然,也有人在喊,反对,反对,这个家伙竟然违反国际和平条例,无故使用核武器,卑鄙,卑鄙,把他赶下来。

众怒难平,这个时候评委也纷纷站起来职责我,说我违反了大赛的比赛规则,比赛结果不算数。

听到这话,我朝着他晃了晃手中的利剑,把眼睛一瞪,吼道,你说什么?

那评委赶紧改口道,算数,算数,你是今天比赛的冠军。

于是,台下我的那些粉丝开始激动起来,一起欢呼庆祝着偶像的胜利,甚至连那个小子的粉丝都开始倒戈过来,加入了我的粉丝团,一起为我欢呼。

在颁奖礼激昂的音乐声中,我的名字被喊得惊天动地。

在涌动的人群当中,一个小小的身影钻了出来,仔细一看,原来是我那个已经被劈掉的小弟弟。

它从人群中挤出来,钻到我的胯下,朝着我无比留恋地说道,主人,主人,我不要离开你,我要永远地跟你在一起,好不好?

我故意装出一副圣人的架势,忍住内心的悸动,淡淡地说,既然不舍得,那就留下吧,你有个也怪孤单的。

周围立刻响起那些女粉丝更大的欢呼声,大叫道,哦,偶像现在不必做东方不败了,现在我们都去爱他好不好?

好。其他人附和道。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我重新回到刚才那家舞厅,发现里面已经安静下来,大家已经在舞池了跪了一地。

大家举着小旗子,一起欢呼道,欢迎,欢迎,热烈欢迎,欢迎英雄胜利归来。

A颤巍巍地走过来,说道,他呢?

我说,那个狗杂种已经让我一剑给劈开,种到地下了,等会儿下点儿雨,来年开春的时候,说不定就能给你长出一大嘟噜的小杂种出来呢。

听到此话,A大吃一惊,脸色苍白。

我说,怎么?心疼了?心疼去陪他呀?

A却抹掉眼泪,变得异常温柔起来,温柔得几乎都站不住脚,一下子就倒在了我的怀里,娇嗔道,英雄,我爱你。

我故意装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把她给狠狠地推开,怒吼道,你这个水性杨花的贱妇,我堂堂的张林岂是那种随便的苟合之辈,滚。

听到我这么无情的话,A开始一脸委屈地哭了起来。

她一边哭,一边解释道,我被骗了,是他骗了我,骗了我的钱,骗了我的房子,甚至连贞洁都被他给骗了,这个天杀的。我曾经发过誓,无论是谁,只要替我杀了他,我就以身相许,现在,你替我报了仇,我就回到你的身边,好不好,英雄。

我说,滚,别人穿过的鞋子,我怎么能再要呢?

A更加委屈地哭了起来,哭得昏天暗地的。

周围的人开始为他辩解起来,一脸同情地说道,算啦,算啦,大英雄,你就原谅了她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呀,现在既然人家已经回头是岸了,那你又何必苦海无边,拒人于千里之外呢?你看,人家香港都被人家洋鬼子给占领了一百多年,到头来还不是一样要回归祖国?你呀就权当自己的鞋子被人穿了几天,又给送回来了。

我说,这行吗?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一个大英雄呀,这种丢份的事情怎么能做呢?

其中一人说,这么能算是丢份呢,自己的老婆让人给抢了,自己再抢回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假如不抢回来,那才丢份呢?

听他们这么一分析,觉得也对,才想起跟A和好如初。

于是,我们手拉着手,肩并着肩,从舞厅里走出来,骑上我刚刚买来的那辆“擀面杖”,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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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当我跟老幺说起这个梦境的时候,老幺却朝我不停地撇嘴巴。

我说,你撇嘴巴是什么意思?

老幺说,我是在鄙视你总喜欢做白日梦。

我赶紧辩解道,哪里有呀,我这不叫白日梦,叫做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老幺说,呸,还美好未来的憧憬,白日梦就是白日梦了。

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说我呢?为什么不为我的美好憧憬加油打气呢?

老幺说,我只是想让你现实一点儿而已。

我说,现实?

老幺说,你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把一切都太过于理想化了,难道你真的以为人家那么漂亮的姑娘会看上你这个不名一文的穷小子?难道你真的以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会发生富家的千金大小姐会跟你这个穷书生私奔的浪漫事儿?你赶紧醒醒,别在做梦了吧。

我说,一切没有不可能,不怕做不到没,只怕想不到。

老幺接着向我撇嘴道,况且,人家也不是什么富家的千金小姐,人家还只不过是个高中生而已,难道人家真的会傻到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去跟你这个穷小子去私奔,浪迹天涯的地步?

我说,唉,此言差异,人家正因为是个高中生,才可能跟我去浪迹天涯,流浪四方的,现在的高中生一个个都纯洁得要命,满脑子里都是一些美丽的幻想,什么天长,什么地久,什么海誓,什么山盟,有首歌曲是怎么赞颂高中女生纯洁的来着,对了,哦,白衣飘飘的年代,白衣飘飘的年代,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老幺说,难道你还天真的以为现在的女高中生还仍然像以前那样纯洁呀?

我说,怎么?不是?

老幺忿忿地说,岂止不是,简直吓人,吓得你简直可以跌好几个跟头。

我说,不会吧,我觉得现在的女高中生和我们以前的女高中生没有什么分别呀,都是那么单纯呀。

老幺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单纯?实话告诉你吧,现在的女高中生脑子里所存在的男女观念估计比你还要复杂。

我说,是吗?

老幺说,况且人家还那么漂亮,又那么有钱,你当男人都是瞎子呀,知道在这是一只香饽饽还会不下手?

我说,有钱怎么着?可我觉得她不应该是你想象中的那么势力的。

老幺说,你怎么知道她不是?难道你能够猜得透她心里所想的东西,醒醒,别再自欺欺人好不好?告诉你,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女人也都是一个德行。

我说,算了吧,因为你对女人有意见才会对把人家也想成这样的。

老幺说,你不信算了。

说完,猛然一加油门,把我给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天下乌鸦一般黑,所有的女人都一样?

可是,我却总觉得,A应该不一样的。

在我看来,A是一个纯洁无暇的姑娘,是属于那种容易满足的类型的。

在平日里,她从来就不会奢求什么,只要能和我天天呆在一起,就觉得已经很满足,很幸福了。

至于说钱财,权势,地位,在她的眼中,应该都是过眼烟云,浮云虚烟而已。

她本身就应该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姑娘。

整个故事的事实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才对呀。

可是,事实究竟如何呢?

现在当我在开始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连自己也有点儿忍不住心虚起来了。

94

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我又突然想起了以前的女朋友。

在以前,每当我开始产生这种感觉的时候,都会使自己完全投入到另外一件事情当中,用忙碌来消除这种杂念,用以逃避我们已经分手的事实。

但是现在,当我强迫自己完全投入到飞车所带来的快感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失败了。

原来,我和她分手并不是因为不喜欢她,而是在惦记着分手时所带来的痛苦而已。

当一个人真的还可以感觉到痛苦的时候,就说明他仍然还在思念。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思念,只不过是因为思念的方式不同,才会有痛苦和快乐之分的。

一份痛苦的思念会慢慢形成相思,而一份快乐的思念则会变成浪漫。

有的时候,我们总以为,某些人是不会思念的,其实,那不过是因为他们本无可思念之人而已。

就像老幺。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又可以思念的人,可是却知道,假如在开车的时候我还敢这么胡思乱想的话,那么被别的车给踩成肉饼,让人缅怀是肯定的。

也许,我是有思念的,但是,我的思念已经不在千里之外的那个已经分手的女朋友身上,而是已经完全融入了A的身上。

现在,当我拥有了自己平生中第一辆车的时候,我脑海中所产生的唯一念头就是,到学校里去看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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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我立刻把车速加到一百二。

事后,我都一直在纳闷,像这种“擀面杖”的货色竟然可以加把车速加到一百二,在马路上飞驰之后,竟然还可以完整无缺地呆在我的胯下,是不是真他妈的见鬼了。

我穿宅越院,连闯几处红灯,终于赶上老幺。

而老幺则看我如此神速,还以为我胯下坐的是黑猫警长的飞天摩托呢,可是,自己的“老马”也不甘示弱,猛然把马力加到最大。

老幺的这辆“老马”在经过改装之后,五十码的车速听起来像是母马在发情,八十码的时候像是鬼子进村的坦克,一百码的时候就像是航空母舰在参加战斗。

现在竟然加到了一百二,可就是货真价实的原子弹大爆炸了。

我们并驾齐驱,在凯旋路的车流中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并且还连闯几处红灯。

上帝保佑,托老幺那辆“老马”机油燃烧严重的洪福,我们施施然地躲过了十字路口那些精细的电子眼的侦察。

假如你到交警队的电脑监控室的录相前去看一下的话,估计只能看到浓烟滚滚的一片。

这样虽然能够蒙蔽住交警的眼睛,却很容易把消防车给招惹过来。

车过处,行人纷纷躲避,一边骂骑车的人混蛋,一边捂着肚子拼命地咳嗽。

而这个时候,我的电子音箱中则正传来罗大佑的声音: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飘来飘去,就这么飘来飘去,一直飘个不停。

我想,此刻我终于明白了在这首《未来的主人翁》当中,罗大佑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飘来飘去了。

原来,他在写这首歌的时候,也跟我们一样,骑着一辆同样机油燃烧严重的机车。

在马路上他也同样把车速加到了一百二,所以浓烟就在头顶上空不停地飘来飘去,飘来飘去,而摇摇欲坠的机车则在自己的屁股小下面不停地飘来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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