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期限
近期:2011年~2015年
远期:2016年~2020年
二、规划层次与规划范围
1、本次规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
(1)市域:为合肥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924.78平方公里(含巢湖水面72.93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486.61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
2、规划区
规划区:为合肥市域范围,总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
三、经济发展目标
2015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500亿元,年均增长15%,三产结构比达到3:55:42。2020年,合肥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400亿元,全市人均GDP达到20000美元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万元。
四、社会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人口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加强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促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满足人们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积极促进社会公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事业体系,推动社会均衡发。
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
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的设施系统,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
五、城市性质
合肥是安徽省省会,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区域性交通枢纽,长江中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六、城市主要职能
(1)安徽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
(3) 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
(4)区域性交通枢纽。
(5)区域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
七、合肥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916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1.5%;
远期2020年,合肥市域总人口为108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0.3%。
八、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40万人;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360万人。
九、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4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36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十、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合肥市域城镇规模等级形成四级结构。
(1)一级城镇:中心城区。
(2)二级城镇6个,包括巢湖市区、肥西县城、肥东县城、长丰县城、庐江县城、双墩。
(3)三级城镇26个,包括三十头、磨店、大兴、淝河、南岗、撮镇、长临河、梁园、桥头集、石塘、三河、桃花、高刘、严店、下塘、吴山、岗集、汤池、同大、矾山、龙桥、中庙、烔炀、黄麓、槐林、柘皋。
(4)四级城镇52个,包括三十岗、大圩、栏杆集、苏湾、庙岗、中垾、夏阁、银屏、散兵、坝镇、白龙、元瞳、众兴、牌坊、杨店、响导、八斗、陈集、古城、马湖、张集、包公、罗塘、庄墓、义井、杨庙、陶楼、左店、朱巷、杜集、造甲、高店、官亭、铭传、山南、柿树岗、花岗、丰乐、小庙、紫蓬、白山、盛桥、郭河、金牛、石头、万山、柯坦、乐桥、泥河、冶父山、白湖、罗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