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约所需材料
1.国内院校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空白就业协议书;
②毕业生推荐表;
③成绩单(须包括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
④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等级考试成绩单;
⑤第二代身份证;
⑥毕业证、学位证;
⑦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常规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⑧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⑨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或资历的其他相关材料。
2.国外留学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我国驻留学国家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③成绩单(须包括留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
④第二代身份证;
⑤近三个月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常规体检报告(血压、辨色力、视力、听力、心电图、胸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为必检项目);
⑥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或资历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有关事项说明
1. 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和学校盖章、毕业生签字后生效,按单位联、学校联、毕业生联分别留存。其中,毕业生联可作为“接收证明”使用,用于办理报到派遣、转递档案等。
2.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派遣手续时,报到证上“报到单位”栏按就业协议书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填写。
3. 毕业生档案由北京铁路局人事处集中代收(转寄地址以协议书相关约定为准)。
4. 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可将党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待办理入职后,再转至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5. 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且计划在工作所在地落户的毕业生,尽量暂将户口保留在学校(若学校强制迁出,可先由学校开具迁入地为原籍的户口迁移证,但暂不要办理落户),入职后再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不建议将户口迁回原籍、再从原籍迁出;若原籍在北京局管辖范围内且计划在原籍工作和落户,可直接将户口迁移至原籍。
6. 北京铁路局将于8月底通知已签约毕业生报到,请毕业生保持签约时所登记的电话畅通。报到时,须携带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联、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
2015年8月11日